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第9号令
2022-11-24 18:14:3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| 编辑:李彤 |         

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
2022年第9号令

 

近期,国内疫情形势非常严峻复杂,为保障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发布如下命令:

一、主动报备行程。从省外或省内有疫情地区入汝人员,必须提前1天报备。

二、做好个人防护。进入超市、酒店、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,乘坐公共汽车等必须佩戴口罩;少聚集,尽量不参加聚餐聚会,减少非必要的出行。

三、完成核酸检测。从省外或省内有疫情地区入汝人员抵汝后立即进行一次“落地检”,第2、3、5天分别再做一次核酸检测(即“五天四检”)。在第5天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,原则上不能外出,确需外出的经报备社区(村)后,全程佩戴口罩,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不得进入公共场所,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。

四、严格责任追究。对未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个人,引起感染或疫情传播的,将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
 

 

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11月24日




责编:李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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